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公司纪委决定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学习活动。
一、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准确研判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正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二、 相关要求
(一)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的学习辅导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党委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活动,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各级领导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纪律规矩意识。
(二)要站在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要清醒认识到“四种形态”的核心在于预防,在于通过开展廉洁从业思想教育,强化事前预防,管住大多数党员,以在源头上控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减少重大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善于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问题,敢于担当,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要认真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执纪监督关口前移,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确保本级机构管辖范围内“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不做事后诸葛亮,杜绝在违纪违规行为累积到纪律处分直至违法犯罪时才介入的情况发生。
(三)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正确运用和把握“四种形态”,如何抓早抓小发挥监督作用开展讨论,为聚焦执纪问责打牢思想根基。组织一场理论研讨会,通过纪检监察干部代表座谈交流,促进对“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的认识和思考。
(四)各单位要把“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围绕“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思路、执纪方式,切实做到管住大多数、盯住少数、处理极极少数,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五)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报告,于6月底报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刘胥。17702588806
集团公司党委
2016年6月2日